首页 > 政策要闻 > 正文
 
13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文件 引导大学生“村官”通过“五条出路”有序流动
作者:cuncuhui 点击数:2433 更新时间: 2010-05-25 来源:农民日报
 
 

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
引导大学生“村官”通过“五条出路”有序流动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谭浩)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有关政策规定。

  《意见》指出,引导大学生“村官”期满后有序流动,是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机制,引导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现有序流动。

  《意见》规定,要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引导他们通过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要择优招录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注重考察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实际表现。要扶持自主创业发展,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逐步实现自主发展。要引导另行择业,参与企业单位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多元化发展。要支持继续学习深造,落实参加研究生招考加分等政策,开辟其他学习深造渠道。

  《意见》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总体计划和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蔡薇萍

 
免责声明:村社网对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