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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保护需要坚持不懈
作者:浙江杭州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莫云法 点击数:513 更新时间: 2018-08-22 来源:《中国村庄》
 
 

    20186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安排。《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保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保第一责任人。《意见》强调,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县委书记,省长、市长、县长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意见》尤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出了问题,攻坚任务没有完成,首先要问责省、市、县委书记,问责省、市、县长。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时期。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宏观经济环境更加有利。此外,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和积累,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和人才基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逐步释放,为生态环境保护增添了强大动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已经进入了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决向污染宣战,相继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解决了一批重大环境问题。总体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稳中向好,但成效并不稳固。我国环境容量有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系统脆弱,污染重、损失大、风险高的生态环境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

    山清水秀,一直以来都是农村形象的代言词。以前,在农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只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而环保措施的滞后,农村环境就不再是我们所熟悉的那样。我国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早期制定的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侧重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的防治,涉及农村环境问题的多侧重于防治农药、化肥污染方面,对于农村村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的防治方面工作无法可依。二是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欠缺。通过多年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但相当一部分农民环保意识还是比较淡薄,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垃圾一埋(倒)了之,污水一排了之”。三是乡(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近年来,随着生态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很多乡(镇)村干部虽然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对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面对资金短缺、人员不足等实际困难,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在工作上处于消极应付状态。以上三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的环境承受着巨大的污染压力。目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受到了很大威胁。这些问题突出地表现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由于受自然和人为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当地局部生态平衡遭破坏,进而在整体区域范围内造成生态功能失调,生态调节作用减小,各类自然灾害频发;农业污染加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化学投入,造成严重的地面污染,不仅导致农作物减产、农产品品质下降,而且对土壤、水、生物、大气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极大地影响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居民生活污染严重,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生活污染由分散走向集中;工业污染增多,我国农村工业污染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污染,我国乡镇企业数量众多,而且大部分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缺少防治污染的设施,致使由乡镇企业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加重了农村环境的压力,二是城市向农村转嫁的污染,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一些耗能高、污染重、难以治理的企业迁移到农村,造成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三是城市“三废”直接转移到农村,由此给城市周边区域的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笔者在659日走访调研了对口帮扶的湖北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该村经济条件落后,但同样面临村民生活污水无法有效处理的局面。结合《意见》,笔者认真思考了如何才能让农村环境更美好,让百姓的生活更幸福?

    生态保护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对管理者而言,更需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松动情绪。实践已经告诉我们,管理稍有疏忽,环境负面现象就会反弹。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应当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认知。必须把农村环境整治的日常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理念继续渗透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每个环节,内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基因。以“绣花功夫”从细节入手,注重平常,坚持经常,以扎扎实实的措施和行动推动农村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深入。广大农民群众既是环境整治的受益者,更是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对于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好人好事,应不遗余力地传扬;对于有损生态环境和文明的坏人坏事,我们则要毫不客气地鞭笞,让保护生态环境变成百姓的自觉行为和生活方式,最终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社会氛围。

    农村生态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各部门、各村社上下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行。要研究制定具体的条例和办法,落实考核办法,同时要探索一条农村自我管理的机制,增强村民的自主保护能力。河道有河长,道路有路长,各片有片长,采取奖惩并处的原则,为生态保护与治理增添力量。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办以及村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做好农村环境管理工作,行政手段即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行政法规的执行,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经济手段即建立收费和补贴制度,“谁排污谁付费”,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在农村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保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鼓励、支持村民建立村规民约,增强村民的自主保护环境能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注重日常督查,对乱堆乱放、乱泼乱扔、乱停乱放、毁坏公共设施等行为进行及时整治,提高此项工作在干部考核任用中的比重,做到评先评优有依据、奖优罚劣有根据、成果运用有效应,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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