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农业资源和社会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地区的农村经济虽然都有了较快发展,但地区间的发展速度和水平的差异在进一步的加大。因此,在这样一个大国,要建没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建设模式,不搞一刀切,不采取统一的模式,而是采取分类指导。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类指导中的区域界定
根据综合分析,我们认为,为更好地对我国新农村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可将全国分为四大类区域:大中城市郊区、东南沿海地区、中西部人多地少地区、中西部人少地多地区。
(一)大中城市郊区
主要指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中城市的郊区,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3)提供的数据,2002年12月底我国共有171个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其主要经济特征是:(1)农村经济发展较快。该区2004年的农业GDP达到4614.99亿元,人均农业GDP为6888.20元,农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6174元。(2)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程度高。大型奶牛场、温室设施、各类园艺场等都集中在这一区域,同时还有规模化的粮食、水产、水果加工,以供应大中城市新鲜类食品为主要任务的工商业也比较发达。(3)区位优势明显,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如深圳、上海的养殖业饲料及种畜、种禽绝大部分来自外地,甚至国外。我国大中城市花卉草坪业近年来每年以20%~25%速度在上升,其产业规模已超过140亿元人民币。(4)农副产品物流量大且多样化。随着大中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的“质量型”消费将大大加强,且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
而主要限制因素为:(1)生产要素短缺。本区城市化和工业化对耕地的“吞噬”严重,各种开发区、工业园和大广场、主题公园等形象工程占用了大量好地;水资源日趋紧缺的同时,还存在着管理不科学,以致浪费严重、利用率不高;农业劳动力成本昂贵,但其素质又不适应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2)生态环境脆弱。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农业污染严重;生活“三废”和城市及工业污染等也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3)失地农民的权益难以保障。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征地扩张没有为丧失土地的农民解决好就业问题,在城镇郊区和卫星城周边出现了一批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
“三无”群体,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
(二)东部沿海地区
东部沿海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海南8个省。此类区域农村经济和人口就业非农化程度以及市场化程度都很高,农村外向型经济、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较发达,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属经济发展较快地区。
其主要经济特征是:(1)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农业GDP居国内前列。该区2004年的农业GDP达到13028.22亿元,人均农业GDP为2966.20元,农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5187元。(2)农业基础设施好。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效灌溉面积、化肥施用总量、农村用电量、机耕率、灌溉率均居全国前列,是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较高的地区。(3)农业生产水平高,高效农业发达。(4)区位优势与市场优势明显。该区域自然条件较优越,毗邻港澳台及日、韩和东南亚市场,区位、资金和技术等比较优势明显,外向型的农业发展较好。(5)非农产业特别发达。该区乡镇企业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非农产业产值占全国非农产业产值的1/3,其中农村工业产值占全国农村工业产值的36%以上,2003年乡镇企业总收入达到19340.78亿元。
限制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1)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比较稀缺。该区人均耕地不足1亩,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的76%,且耕地面积逐年递减。土地退化、流失、占用、浪费很严重。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劳动力素质下降,农民兼业化现象严重。(2)乡镇企业发展困难。乡镇企业创新受阻,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大幅度下降。(3)农民权益得不到合理保护。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地非农化倾向严重,征地过程中侵犯农民利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失地农民不断增多,农业发展空间缩小。
(三)中西部人多地少地区
按照人均经营土地(包括耕地和山地)面积在3亩以下为标准,中西部的人多地少地区包括:贵州、云南、四川、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9个省(区)。
其主要经济特征包括以下几方面:(1)农村经济发展较快。该区2004年的农业GDP为6651.52亿元,人均农业GDP为1542.66元,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为2599.8元。(2)人多地少,水资源丰富,但利用率较低。该区农作物播种面积4293万公顷,但人均耕地不足3亩。全区河川众多,水资源达570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22%,人均水资源量为3118.7立方米,居全国之首。(3)农业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土地生产率比较高,农业生产的集约经营和综合发展水平都比较高。本区素有精耕细作的传统,畜牧业和水产业较发达,又是我国三大棉区之一,也是重要的油料、柑橘和中药材产地。(4)小城镇发育不充分,性质和职能不明确,缺乏辐射带动作用和协作能力。
限制因素主要有:(1)自然条件的制约。尽管具有相对资源优势,但是生态环境脆弱,土地退化、沙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匮乏,地下水开采过度,农药化肥对水污染严重。农业资源开发难度较大,资源与环境的修复与维护方面的任务艰巨。(2)社会经济资源贫乏。该区域在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建设严重滞后;市场体系落后,经济以内向型为主,外向型不足,贸易地位优势不足;融资困难,资金流失(非农化和流向区域外部)较严重,技术缺乏,对中央和外地的依附程度高;劳动力素质低(多为少数民族)、人口压力大,乡村就业机会少,农民组织化程度低。(3)自身积累不足。由于非农产业不发达,农民收入结构单一,收入稳定性差,自身发展潜力有待提高。(4)农业劳动力转移困难。本区域现有农业劳动力16715.78万,农业生产实际只需要8000万劳动力,还有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但由于城镇化滞后,第二、三产业发展缓慢,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较大。
(四)中西部人少地多地区
按照人均耕地(包括山地)面积在3亩以上为标准,中西部人少地多地区包括:内蒙古、青海、陕西、西藏、吉林、黑龙江、新疆、宁夏、甘肃、山西10个省(区)。
其主要经济特征是:(1)农村经济发展较慢。该区2004年的农业GDP为2380.40亿元,人均农业GDP为1736.89元,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只有2465.40元。(2)人口少,耕地较丰富,后备资源相对较多。全区农业劳动力仅为4708.07万,耕地面积却达到1336.2万公顷,其最大优势在于农林牧用地数量大、质量高。该区内平原宽广,土地肥沃,宜耕荒地面积大(约1.2亿亩)。本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人均耕地多(黑龙江省为8.44亩,吉林省为4.96亩,位列全国第一、二名),高于全国平均值近1倍。(3)水资源比较紧缺。水资源总量约1994.9亿立方米,其中可用水资源总量约405.7亿立方米,利用程度为20.3%,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地理分布不均,且用于农业的水资源缺口大。(4)该区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全国农业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之一。有许多大型的国有农场和林场,机械化水平较高。
主要限制因素包括:(1)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低。该区域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是低温寒冷,粮食作物产量不高,总产不稳,自然灾害比较严重,土地和森林资源利用不尽合理,造成农业生产率和比较利益低。(2)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低,严重影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农村工业基础薄弱,乡镇企业发展滞后,带动能力不强,且城镇化与农村工业化不同步、不协调,第三产业发展不足,农民非农就业比例低。(3)农产品市场规模小、发育不全等问题依然存在,致使农产品商品化进程难以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落后,农业产业链不长,附加值不高。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类指导的思路
在这四类区域中,大中城市郊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条件比较好,新农村建设相对来说较为容易。因此,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一)对于大中城市郊区要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攻方向,要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以现代农业为标志的都市农业和设施农业及生态农业
都市农业是现代农业重要构成之一。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发展都市农业,可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村自然、文化资源;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少城乡差别;为人们提供新的活动内容有利于身心健康;扩大农业经营范围和规模,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益;摆脱农业发展困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当前都市农业发展的主要类型有观光农园、休闲农场、市民农业园、森林公园、民俗观光村等。针对目前都市农业一哄而上、总体规模小、管理法规不健全、缺少文化教育内涵等问题,应该做到政策引导、统筹管理、规划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设施农业作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汇集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形成了以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力密集为主要特征的集约高效型产业,不仅成为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载体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而且还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更多、更优质的农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农民增收,为进一步建设现代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大中城市郊区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注重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走城乡一体化道路,可以把城市优势和农村优势在同一区域内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城乡优势互补、工农一体、协调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导农民向城镇聚集,加速资本和产业转移,加快建设城镇型新农村,促进农民职业和空间转移,形成新型的城乡产业结构和城镇体系。要加强城镇建设规划,按照农村城市化的标准完善水、路、气、电等基础设施,少量的耕地重点发展设施农业或旅游、观光农业。要以农民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完善相关保障配套政策为保证,突出就业、社保、教育等保障制度建设,切实保护务工农民的利益,逐步消除城乡差距。
(二)东部沿海地区应积极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以市场为导向的高产、优质、高效、创汇农业
在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着力提高第一产业的质量和数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注重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多渠道推进农业的商品化,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努力增加农村经济总量。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做优做强农业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发展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特色品牌战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要积极培植出口创汇项目,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大力推动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外贸出口,要注重培植出口商品的品牌优势,使创汇农业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要积极利用外资建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从而带动这些地区发展创汇农业。经济的融合很大程度上是资本的融合,东南沿海地区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较发达的经济基础,有利于吸引外资和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加强与跨国公司、国际大商社的合作,积极引导“三资”进入高效农业的开发领域,推进农业投融资的国际化,从而建立起外销网络,促进创汇农业的发展。
(三)在中西部人多地少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注重逐步缩小与东南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的差距
这一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主要目标。重点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变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集约化程度和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实现规模效益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健全为农业服务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农业市场化程度,加强种养加结合,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逐步改变农产品初级、低质的局面,实现农产品升级,提高综合效益同时,要以产业主导型或企业经营型模式为主,采取工业型新农村发展思路。农村工业化是壮大农村经济总量的关键,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器,也是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支撑点。以工业经济实力为基础,整合农村的土地、人力等资源,实现共同发展。要以培育主导产业为切入点,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发展生产和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要抓住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目标,坚持科技先导,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水平。
(四)中西部人少地多地区在提高粮食单产和确保粮食总产不断增加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
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如烟、糖、茶、果、药材、花卉、畜禽、水产养殖等,增强自身能力鼓励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原材料生产和加工基地,提高产业聚集度,通过繁荣乡镇企业来增加农村就业,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以农业产业化方式推进西部农村的现代农业的建设,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业生产格局的形成。对于自然地理风光优美和民族传统风俗丰富的地区,应围绕休闲、观光、考察、旅游等活动,建设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新农村。
三、相关政策建议
1、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从各区域的经济实力和实际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分层次推进新村建设、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和长期过程,有完整的内涵、系统的目标,但具体到一个时段、一个地方应讲条件,有所侧重不能同时什么事情都抓、所有村子都搞。要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从农民最积极、干部最主动、条件最成熟的村子抓起,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而不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2、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为避免走弯路、造成浪费,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特别是村镇建设要严格遵循规划。在不少地方,由于村镇的建设规划长期滞后,“有新房、无新貌”,“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十分突出。规划要充分考虑到今后工业化、城镇化的长远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突出重点镇和中心村的建设,不要遍地开花。欠发达地区村庄和人口比较分散,城镇化的格局尚不明朗,编制规划尤其要注意到这一点,不能片面追求水、电、路的通村率。要从村镇的山形地势出发,依山顺水,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形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田园农庄、农村社区,防止千村一面。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充分利用山地和旧宅基地。
3、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新农村建设摆上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体系,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以及对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4、要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首位。提起新农村建设,人们首先联想到的是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这无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最直观的体现。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较强,可以在一个时期内集中力量抓村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欠发达地区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较差,在起步阶段抓一些见效快、受益面宽的工作,有利于统一认识、增强信心。但更重要的内容是发展农村新产业和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欠发达地区尤其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能力建设新村镇,才有条件过上新生活。
5、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应该是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满足农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是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存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缩小城乡差距不是简单地缩小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总量上的差距,而是逐步使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就业和发展机会。要通过水利、交通、生态、能源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解决农民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等突出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居住环境,实现“村容整洁”,使农民过上宽裕的新生活。
6、突出主体,积极引导农民大众广泛参与。建设新农村最根本的是要以人为本,发挥、调动、保护好农民的积极性,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家园。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力量在农民,而要真正把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好,关键是把握好还权于民、施教于民、公众参与三个环节。还权于民、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民的积极性来源于对物质利益的保障和民主权利的尊重。作为建设新农村主体的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应当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建设新农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首先要还权于民,让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健康权、就业权、发展权。要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农村建立起讲文明、重权益、守法制的社会组织制度和管理机制。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摘自《中国农经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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