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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就“农家书屋”工程实施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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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促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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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就“农家书屋”工程实施作出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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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07年3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就农家书屋工程的落实作出安排。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提出,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国家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农家书屋”工程是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之一。工程建设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捐助、统一规划、分头实施的方针,多渠道吸收资金,整合各种资源,“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国建立20万家“农家书屋”,到2015年基本覆盖全国的行政村。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实施“三农”读物出版工程。组织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大力开发适合农村、农民和农业需要的各类出版物,从源头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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