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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农业合作经济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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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促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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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首届全国农业合作经济论坛在北京召开,着重探讨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任务和方向,对全国农业合作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07年7月1日实施,全国农业合作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商定共同召开第二届全国农业合作经济论坛。本届论坛将从学习贯彻《合作社法》入手,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如何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为主题,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更快的发展进行政策、经济和社会层面的综合解读,探讨如何破解销售难、贷款难、创品牌难等困扰发展的现实问题,加速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论坛拟邀请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
第二届全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论坛定于2007年6月23至24日在北京召开,共计两天,欢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涉农企业踊跃参会。与会单位,需准备一份介绍材料,供编辑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名录与会刊、宣传交流之用。大会统一收取每位代表会务费1200元,含食宿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服务费等。
各单位介绍材料和代表报名表请于5月10号前寄达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四砖塔胡同56号
邮 编:100810
电 话:010-66115942 010-66111563
传 真:010-66110713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
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0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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