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位于丰台区南二环至南五环之间,南中轴路两侧,距天安门直线距离2公里,是天安门前第一乡。全乡地域面积56.7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万人,其中有农民24560人。全乡有14个行政村1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寿寺村撤村转为北京金城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个乡级集体经济组织。自199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们积极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全乡已经有1个乡级集体经济组织和1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其余4个村也已经启动了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改革的动因
南苑乡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最基本的动因,就是为了在城市扩张过程中,使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得到有效地保护;就是为了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使农民群众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带领下实现共同富裕;就是为了在南苑这样一个城乡结合部地区,创建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环境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和谐社会。
二、改革的进程
我们南苑乡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从1993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搞了整整14年的时间。我们从个别村试点试验开始,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逐步推开,大体上经历了以下五个发展阶段:
第一是给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量化股份收益权阶段。
第二是给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量化股份所有权阶段。
第三是处置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产与给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量化股权相结合阶段。
第四是完善政策,全面推进村级改革阶段。
第五是推进乡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阶段。
三、改革成效
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给我们南苑乡带来了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集体经济的主人,实现了建立在产权明晰基础上的民主管理,极大地提高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凝聚力。过去,我们也讲民主管理。但是,在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下,没有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产权份额,民主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内部凝聚力不高。只有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以后,民主管理才真正落到了实处。我乡已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11个村,注册登记股本总额64957万元,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份占总股本53.31%,平均每一个股东2.8万股。股东按股份对集体资产拥有实实在在的所有权,对集体经济的关切程度和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截止到2005年底,全乡集体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达到59.8亿元和22.2亿元,人均达到22.3万元和8.3万元,分别比1993年增长了745.8%和463.9%。
二是改革使集体经济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实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的协调,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的发展。产权制度改革之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由于生怕共产,不敢投资,不愿投资。产权制度改革以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成为企业法人,我们放心大胆调整产业结构,放心大胆地引进各方面资金、技术和人才,放心大胆地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放心大胆地搞开发办企业,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目前,全乡已经形成以服装批发、房地产开发、餐饮服务、物流客运等为主的主导产业 。在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开发建设的同时,我们走出南苑,到外区县、外省市投资建设兴办各类企业。2006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到47亿元,比1993年增长了474.2%,向国家缴纳税金3.3亿元、比1993年增长了806.8% 。
三是改革使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城市化的主体,逐步实现了从农村文明向城市文明的平稳过渡,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产权制度改革之前,面临被城市化边缘化的危险,农民群众对自己的未来充满茫然与困惑。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农民群众在党组织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带领下勇敢面对城市化带来的挑战,紧紧抓住农村城市化带来的机遇,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改善了生活。2006年全乡农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纯收入达到11732元,比1993年的2595元增长了470.1%。收入水平最高的果园村达到人均3.1万元。全乡建起住宅小区10个,有15%的农户告别低矮的平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高楼大厦。有98%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生活宽裕了,精神文明建设也跟着发展起来。五好家庭、五好职工、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激发了大家积极进取精神。职业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调动了大家求知向上的欲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活跃了农民的业余生活,改变了农民的精神面貌。
四是改革使农村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产权制度改革之前,南苑地区社会很不安定。失地农民因为土地征占问题上访,转居转工人员因为生活水平下降上访,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为资产处置问题上访,农民群众因为集体财务和收益分配管理问题上访。产权制度改革以后,普通社员与干部一样凭借劳动贡献拥有股权,妇女与男子一样凭借劳动工龄拥有股权,儿童与成年人一样凭借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股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凭借其投资和贡献得到集体资产份额,普通农民与干部一样凭借股权拥有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权,长期以来存在的党群矛盾干群矛盾、转居人员与未转居人员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为实现首都的安定与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附“中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才奖”二、三等奖和理论奖获得者名单
二等奖
陕西省韩城市晨钟村党总支书记、晨钟置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吉章娃
沈阳市于洪区上岗子村党委书记、金山集团董事长 商纯福
三等奖:
河南省郑州上街区聂寨村党支部书记 杨福奇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庄村党委书记 耿瑞先
河北省大城县祖寺村党总支书记 王瑞学
理论奖:
从珠三角实践看城市化“村改居”农村集体的资产改制的困境与出路(原载《中国村讯》2007年第10期)
作者:华南农大法学系副教授 王权典 、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江惠生
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值得深入探究(原载《中国村讯》2007年第7期)
作者:北京市农研中心原主任 赵树枫
城市化进程中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原载《中国村讯》2007年第10期)
作者:上海市闵行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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