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浮躁的时代,我非常敬佩大家能够沉下心来为农村服务。十一五期间,农业、农村、农民要发展,改变农村的现状最为关键。各位在基层一定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和想法,论坛交流非常有意义。
这几年我们对农村也做了一些调查研究工作,与各位有关系,借这个机会,同大家分享。
30年的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不仅带来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历史性变化,而且有力地支持了我国国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回顾30年的农村改革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初期,农村改革只要在某一个方面重点突破,如包产到户,就可以产生带动全局的效果。这种渐进式的改革道路,成就了我国30年的农业农村发展,同时也在各个领域不同程度地遗留下了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一系列体制和制度创新,调整工农城乡关系,加以解决
具体来说,应着眼于以下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一、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形成完善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新经济体制确立的基本标志。经过30年的农村改革,双层经营体制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已经明确,农户的主体地位已经确立。
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经过10多年的建设,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但是对照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及发达国家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展水平,现阶段我国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仍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体发育不够充分,市场结构不尽合理,管理服务粗放,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以及调控机制尚不健全。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行政管理体制、农业管理机制以及包括财政、金融、生产、加工、流通、贸易等在内的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内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还在探索深化的过程当中,由此也就决定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将是一项长期任务,绝非朝夕可以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点应当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改革农业资金投放和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尊重农村各类主体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完善乡村治理结构。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现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一是理顺乡村关系;二是理顺“两委”关系;三是理顺自治组织与村民的关系;四是发育动员民间组织资源;五是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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