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理事所在单位:
第七届全国“村长”论坛将于今年十一月初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论坛中心议题是: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经与会议各主办方协商,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和全国“村长”论坛组委会决定本届论坛继续免费邀请55位少数民族“村长”参加今年的盛会。本届论坛为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互助,积极推动各民族的村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采取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村庄以产业、资金、人才、技术等形式,支持中西部欠发达村庄的发展,推进东中西部村庄的对接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特邀的少数民族村庄必须是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其特色资源和特色产业在本民族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及开发前景,村级经济与村民的人均收入处于当地本民族上等水平,村干部具有较好的素质。
二、特邀的少数民族村应准备一份宣传介绍本民族村的详细图文材料,以及可开发或适合投资的特色产业项目介绍,供会刊刊登与交流使用。材料左上方书写:“××民族村交流材料”(电子版可直接发至我会电子邮箱:zgcxbjb@126.com)。以上文字和图片(反映村容村貌、主导[特色]产业、生产劳动、文化生活、民族风情)材料请务必于2007年9月30日前寄至我会。
三、特邀的少数民族村,将免费获得“农村贫困与发展捐助工程”——犁耕行动志愿者给予的指导和支持。
四、有关省、区、市请按附表所列举的民族,各推荐一名“村长”(村委会主任或村党组织书记均可)参会(少数民族必须穿戴本民族的服饰,同时每一民族村官各备最少两份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小礼物供参观交流使用)。被推荐的少数民族“村长”最好具备汉语能力,以便交流。超出的人员费用自理。
五、对特邀的少数民族村“村长”的费用补助:
1、报销往返交通费:包括长途汽车票费、火车硬卧票费(西藏、新疆代表可报销飞机票费)。
2、会议期间的食宿、交通、礼品、资料及其他会务费全免。
3、特邀的少数民族村“村长”凭组委会签发的特邀函报到,同时上述规定的交通费到会议报销费用;同时领取返程的费用。
六、请有关省、区、市理事所在单位——农村工作部门务必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村“村长”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材料寄送本会,以便编辑宣传资料和审核签发特邀函。请予以支持、协助。 |